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22000015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保障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通告 编号:20221101001
权利人,王润刚,华房权证中街字第226-10号房产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现予以通告。
若发现该通告的不动产权存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通告期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则视为该通告的权益有效,我单位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补证。
1、通告期:1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至2022年11月21日)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城中街60号华池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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