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16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保障 |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差异化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个有关部门:
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5〕15号)文件要求,2015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00户,补助标准为户均13500元,其中,中央补助8500元,省级补助3000元,市级补助1000元,县级补助1000元,在此基础上,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500元。按照甘建村〔2010〕410号和甘建村〔2013〕20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应实行差异化补助,经报县政府批准,确定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C级危房户改造补助标准如下:
五保户每户补助23550 元,低保户每户补助19900元,贫困残疾人户每户补助 22500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6900元,C级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8000元,在此基础上,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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