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版
|
政务微信
关怀版

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0000000-2017-00165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03-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房保障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差异化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个有关部门:

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5〕15号)文件要求,2015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00户,补助标准为户均13500元,其中,中央补助8500元,省级补助3000元,市级补助1000元,县级补助1000元,在此基础上,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500元。按照甘建村〔2010〕410号和甘建村〔2013〕20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应实行差异化补助,经报县政府批准,确定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C级危房户改造补助标准如下:

五保户每户补助23550 元,低保户每户补助19900元,贫困残疾人户每户补助 22500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6900元,C级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8000元,在此基础上,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500元。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