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21600000018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 生效日期: | 2025-12-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保障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51216062
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义务人,赵琴花,坐落于华池县柔远镇孙家川村壹品华府6号楼1单元201室,甘(2019)华池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78号;
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义务人,王得宝,坐落于华池县柔远镇孙家川村润扬国泰3号楼4单元1102室,甘(2022)华池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646号;以上两处不动产证明均不慎遗失,现予以公告。
若发现该公告的不动产权存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则视为该公告的权益有效,我单位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补证。
1、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至2026年01月06日)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城中街60号华池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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