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版
|
政务微信
关怀版

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28000010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3-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房保障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50328001

来源: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申 请 人:阎晓军

被继承人:阎治昌

申请人阎晓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3月28日向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阎治昌于2017年03月05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华池县柔远镇城关村水保局家属楼2单元501室,房产证号: 华房权证中街字第92-19号号,建筑面积:109.6㎡;土地证号:华国用(2003)第587-15号。

三、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意见达成一致,该财产由阎晓军继承,除申请人阎晓军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8至2025年04月18 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材料书面提交我单位,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华池县城中街60号)。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03月 28 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