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280000104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3-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保障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50328001
申 请 人:阎晓军
被继承人:阎治昌
申请人阎晓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3月28日向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阎治昌于2017年03月05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华池县柔远镇城关村水保局家属楼2单元501室,房产证号: 华房权证中街字第92-19号号,建筑面积:109.6㎡;土地证号:华国用(2003)第587-15号。
三、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意见达成一致,该财产由阎晓军继承,除申请人阎晓军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8至2025年04月18 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材料书面提交我单位,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华池县城中街60号)。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03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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