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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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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21000016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0-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房保障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41021014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申 请 人:高凤莲

被继承人:高信德

申请人高凤莲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10月21日向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高信德于2023年01月01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华池县柔远镇孙家川村南区县直机关小区2号楼4单元202室,不动产权证号:甘(2022)华池县不动产权第0003016号,建筑面积:104.85㎡

三、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意见达成一致,该财产由高凤莲继承,除申请人高凤莲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1至2024年11月08 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材料书面提交我单位,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华池县城中街60号)。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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