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210000160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0-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保障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41021014
申 请 人:高凤莲
被继承人:高信德
申请人高凤莲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10月21日向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高信德于2023年01月01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华池县柔远镇孙家川村南区县直机关小区2号楼4单元202室,不动产权证号:甘(2022)华池县不动产权第0003016号,建筑面积:104.85㎡
三、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意见达成一致,该财产由高凤莲继承,除申请人高凤莲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1至2024年11月08 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材料书面提交我单位,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华池县城中街60号)。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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