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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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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528000002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5-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房保障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40528008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8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李伟民,甘(2022)华池县不动产权第000197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声明作废,现予以告。

若发现该告的不动产权存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告期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则视为该告的权益有效,我单位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补证。

 1、告期:1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8至2024年06月17日)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城中街60号华池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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