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3030000031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3-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华池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优化财政涉农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和庆阳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庆阳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庆市财农〔2021〕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首要任务,以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之举,以实施乡村振兴为重要抓手,科学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创新机制、完善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按照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尽可能做到“应整尽整”,中省资金整合比例达80%以上,并将整合资金的55%以上用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华池县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交通局百公里自然村组道路及2个乡村建设示范乡、1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先使用行业资金,使用统筹其他涉农整合资金予以保障。加大脱贫不稳定人口187户771人、边缘易致贫人口447户1575人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54户210人的政策保障力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精准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需要,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要求,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项目。
2. 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安排”的原则。要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格局,依据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当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整合的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
3.坚持 “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的原则。整合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做到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程序到位,质量达标,资金安全,绩效突出。
4.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充分依托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整合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涉农资金整合来源及规模
2023年,纳入整合范围中省财政涉农资金23747.7万元,按照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尽可能做到“应整尽整”,中省资金整合比例达80%以上的要求,应整合资金18998.16万元,实际整合193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731.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7165万元;行业部门中央涉农资金8566.7万元),省级资金801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7012万元;行业部门省级涉农资金1004万元)。
本次整合涉农资金19350万元,共涉及以下6部门:
1.县乡村振兴局141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165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986万元。
2. 县水务局20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3.县交通局1964万元,中央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4.县财政局560万元,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5.县自然资源局30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6.县农业农村局255万元,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7.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120万元,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内容
2023年,我们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及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按照必保项目及轻重缓急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上报了项目资金需求,从《华池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规划了3大类114个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35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1218万元,占总投资57.9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924万元,占总投资40.95%(乡村建设项目3000万元,占总投资15.5%),其他方面(就业培训)208万元,占总投资1.08%。
(一)农村产业发展项目24个11218万元。
1、种植业项目13个6945万元。其中: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3160万元(华池县菌光互补香菇数智化产业园建设项目1200万元,中药材产业园建设项目600万元,五谷园建设项目860万元,华池县火焰沟沙棘生态产业园建设项目500万元);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2个560万元(中药材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300万元,千亩高原夏菜基地建设项目260万元);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及科技支撑项目2个1440万元(食用菌菌棒补助项目940万元,2023年旱作农业项目500万元);农产品加工、储藏项目2个604万元(沙棘茶生产线建设项目300万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304万元);其他项目1个61万元(废旧农膜回收以奖代补项目);配套基础设施2个1120万元(华池县菌光互补香菇数智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560万元,易地搬迁后续扶持560万元)。
2、养殖业项目9个3818万元。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3个1200万元(绿色标准化养殖小区培育项目800万元,肉牛存栏达标奖补项目200万元,育肥羊出栏奖补项目20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6个2618万元(2023年示范村建设城壕镇定汉村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养牛养羊种植中药材〉381.4万元,2023年示范村建设城壕镇城壕村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养牛养羊种植玉米〉537.6万元,2023年示范村建设悦乐镇新堡村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养羊种植玉米〉555.1万元,2023年示范村建设林镇乡范台村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养羊种植食用菌、玉米〉278.8万元,2023年示范村建设山庄乡山庄村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养羊种植食用菌、玉米〉247.1万元,养殖小区产业道路建设618万元)。
3、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个45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450万元,脱贫人口产业贷款贴息项目5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1个7924万元。
1、农村公路53个2849万元。其中:华池县白马乡连集村柴沟组硬化路建设工程(以工代赈)585万元;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52个2264万元。
2、饮水安全工程1个1000万元。
3、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1个255万元(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1个300万元(华池县生态植被恢复治理项目)。
5、农村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120万元(悦乐镇张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6、农村综合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个3000万元(乡村建设示范乡800万元,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1200万元,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1000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1个400万元。
(三)其他项目2个208万元。
1、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58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1个150万元(“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
五、责任分工
(一)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整合资金及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县财政局按月统计实际到位可整合的资金并及时汇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达整合资金;统计整合资金支付进度。
(三)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四)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合资金项目需求计划与建设规划的编制及申报、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和初验及绩效自评工作,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资金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按月向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财政局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在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乡镇、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建立“县级领导督导协调,部门乡镇实施管理,广大农民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一是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乡村进行督查指导,了解和掌握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按照《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对到户补助类资金,通过“阳光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系统”直接发放到户。三是县财政局要综合运用财政预算约束机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制度,全程监控整合资金的使用。四是审计局要依法加强审计监督,结合整合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合资金规范运行。二是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有关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将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安排和资金来源及投向等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三是资金使用单位要充分依托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整合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
华池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xlsx
2.
华池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