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80000030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1-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华农领发〔2023〕1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相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1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
22号)文件,分别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165万元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7012万元,共计14177万元。我们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把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及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按照必保项目及轻重缓急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上报了项目资金需求,从《华池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规划了4大类30个项目,计划投资14177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0个方面18个项目8658万元,占总投资的61.1%;就业项目2个208万元,占总投资的1.5%;基础设施4个方面9个项目4911万元,占总投资的34.6%(包括乡村建设示范项目3个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1.2%;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1000万元;新修自然村组硬化道路(以工代赈)885万元;项目管理费26万元);其它项目1个400万元,占总投资的2.8%。《关于2023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意见》已通过十九届华池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定和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的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同时,将财政衔接资金有关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项目效益、举报电话等。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附件:华池县2023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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