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91600001332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2-09-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华农领发〔2022〕29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我县2022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了提升中央彩票公益金乡村振兴示范区整体成效,将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华池县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华农领发〔2022〕2号)文件中下达华池县食用菌菌种培育项目(山庄乡)1525万元和华池五谷园建设项目110万元2个项目共计1635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中央彩票公益金。按照产业占比及三年倍增计划要求,经各相关部门上报急需解决的项目,从《华池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规划了产业发展项目7个,其中2022年中药材奖补资金577.2万元;沙棘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44万元;到户产业项目204.3万元(柔远镇养殖示范小区建设项目157.1万元、乔河乡镇养殖示范小区建设项目47.2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培育325.5万元(2022年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补助项目9万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316.5万元<新堡万只肉羊育肥基地16.4万元、元城镇吕沟咀肉羊养殖合作社76.3万元、上里塬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95万元、怀安乡糖坊咀肉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28.8万元>);南梁镇荔园堡村集体发展项目300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训34万元。《关于华池县2022年中省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项目计划的意见》已经十九届华池县第14次常务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定,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的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同时,将财政衔接资金有关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项目效益、举报电话等。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附:华池县2022年中省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调整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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