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2700001125 | 发布机构: |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
| 生效日期: | 2025-04-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华农领办发〔2025〕8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关于下达华池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振兴〔2025〕7号)文件精神,2025年共下达我县天津帮扶资金3730万元,计划重点围绕产业培育、教育培训、健康医疗、人才支援、劳务协作、残疾人帮扶、其他等7方面实施16个项目。项目计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定并报天津市北辰区审批通过,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发,请抓好落实。
各有关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帮扶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认真做好立项申请、立项批复、立项报告、项目审查意见书及批复,尽快协调完成施工许可、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工作,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节。帮扶项目突出利益联结机制和受益对象,体现联农带农富农的效果。强化事前绩效管理,由资金使用部门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作为绩效监控的依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实施,并签订项目实施安全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帮扶资金使用原则及时将相关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在县、乡镇、村等层面进行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及项目效益等,乡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充分发挥帮扶项目效益。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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