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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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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160000109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华池县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及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进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效,现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027年4月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一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随意处置、长期出借、私分侵占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二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3类问题合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等现象。三是农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及项目建设、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四是农村集体工程项目问题。不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招投标程序、虚假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操纵交易、拆分项目、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一是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格,发放不精准,超标准、超范围、少发或重复发放;发放不及时,迟拨、滞拨,不按规定和时间兑现补助;发放不规范,惠农补贴未通过“一卡通”发放;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各类补贴资金补贴政策依据和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立项程序不严格,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项目实施招投标不规范,实施程序倒置、未批先建;建设内容与方案批复不一致,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联农带农方式单一,质量不达标。资金支付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违规扩大整合资金支出范围;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违反合同超进度付款,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票据审核不严格;结余资金不上缴财政;拖欠项目工程款。资金监管职责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检查“走过场”。资产后续管理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资产闲置废弃或低效运行;经营主体拖欠村集体或农户分红;资产不确权或确权程序不严格,处置审批不合规等问题。三是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重点纠治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项目规划设计问题。勘察设计不到现场、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意见等导致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设施具体分布图、布局不合理等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田间道路不符合设计要求,道路宽度不足,难以满足农业机械通行需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农田防护林未按规定补植不造等问题。二是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问题。重点整治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主体进行资质审查;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插手干预、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化整为零、招小送大等行为,以及出借资质、违规挂靠等问题;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程序不到位,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项目变更等相关手续不齐全,验收把关不严,图形式、走过场,“一签了之”等问题。三是施工质量和建设监理问题。重点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土地平整、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方面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以及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重要单体工程、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以及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四是项目资金使用问题。重点整治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资金;超范围、超比例列支使用项目资金;未专项独立核算、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不完整、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等现象。五是设施管护问题。重点整治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田间水利设施和道路淤塞损毁,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窃,防护林成活率低或遭受人为破坏、牲畜啃食以及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撂荒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举报电话:0934-5904108;举报邮箱:104933722@qq.com;举报受理地点:华池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华池县农经局农资股。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举报电话:0934-5128588;举报邮箱:qyhcnyj@126.com;举报受理地点:华池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乡村振兴股。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举报电话:0934-5127609;举报邮箱:qyhcnyj@126.com;举报受理地点:华池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农田基建股。

四、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人需实名,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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