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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2600001286 发布机构: 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生效日期: 2025-06-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稳岗就业

华池县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公告

来源: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规定,现就华池县2025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后在我县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注册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及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领《营业执照》前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后返乡自主创业注册营业执照的农民工)。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经各乡镇(社区)实地查看、审核无误后,报送至县就业局。

(二)通过审核的企业或个人,在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账户。

三、所需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下同)、营业场地证明材料、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县就业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场地证明材料、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返乡入乡农民工创业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返乡农民工认定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场地证明材料、务工期间缴纳社保凭证或工资流水、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地证明材料、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限

2025年7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受理量达到补贴资金计划上限或超过申报时限均不再受理。对符合条件但本次未申报成功的人员,请在以后年度及时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五、其他

申报地址:华池县人社大楼二楼就业局就业创业窗口

咨询电话:0934-5125691

 

附件:

1、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人申报表.xls

2、华池县返乡农民工认定表.xls


                 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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