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版
|
政务微信
关怀版

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150000117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稳岗就业

关于2025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兑付工作的公告

来源: 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39号)、天津市北辰区人社局《关于继续实施就业奖补金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华池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兑付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5年跨省市就业、省内县外就业和在天津市域就业且在法定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华池籍脱贫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

(一)跨省市就业

对2025年跨省市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每人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600元。

(二)省内县外就业

对2025年省内县外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每人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300元。

(三)在津就业

对2025年在天津市域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每人发放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3000元。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华池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1)

2、外出务工人员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本年度3个月(或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4、本年度3个月(或3个月以上)工资证明(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或工资表等),付款方账户名必须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

5、用人单位提供的本年度3个月(或3个月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在职证明。

以上3、4、5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二)申报流程

1、村级初审。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负责审核佐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报乡(镇)政府审定。

2、乡镇审定。各乡(镇)负责对村委会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审定,纸质版存档。并将最终核定的《华池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就业奖补>审批花名表》(附件2)报送县就业局,不得将享受财政补贴人员、务工未满3个月人员和一二类残疾人等不符合补助条件人员推荐上报。

3、县级拨付。县就业局汇总复核,将符合补助条件人员在县级媒体平台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后报县财政部门拨付。

 

附件:1.《华池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就业奖补)申请表》.xlsx

          2.《华池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就业奖补)审批表》.xlsx


 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5年5月1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