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2090000328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药品安全 |
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公示
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部门审核、实地核查等程序,现初步确定40户经营单位为本期“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现将承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34-5125218。
希望承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在商品质量、服务规范、售后保障等方面表现突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