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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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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7-00867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11-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药品安全

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县食品稽查局,各监管所:

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两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市场繁荣稳定,营造安全、有序、放心、健康的节日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两节”期间的消费较多的食品,严把关口,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和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食品。

二、整治重点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一)重点品种: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蔬菜、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火锅食品、速冻食品、清真食品、月饼等节令性食品、各类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为重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食品摊点等区域进行整治。

(三)重点对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商店、小摊点,各类宾馆、饭店、食堂。

(四)重点内容:一是全面清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证照持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三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专项执法检查。督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自律制度,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未使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备案的食品,必须“五证一票”齐全、有效,做到源头可控、去向可查、问题可溯、责任可追,确保上市食品安全。四是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利用节日期间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在城区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后向农村市场转移的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五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等违法行为,整治散装白酒及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违法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三、整治手段

(一)日常巡查。在整治期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要加快巡查的频率,加大网格监管的力度,充分发挥“一表一册一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记录表中所列内容强化巡查和检查,及时将巡查情况记录痕迹化,对于在巡查发现的问题经营单位要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予以公示。      

(二)案件查处。在整治期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积极协调,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违章案件,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有毒有害、侵权假冒商标等问题食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退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过期食品流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李武涛任组长;由副局长宗世才、食品稽查局局长陈红满任副组长;食安委办、食品监管股、法制股负责人为成员。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在“两节”期间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县食品稽查局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强化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抓住节日期间群众业余时间较多、出行人流集中的有利时机,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积极引导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首责观念和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要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保持12331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食品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三)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节日期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017年10月10日前,分别将中秋期间和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书面总结加盖公章报送县局食品监管股。


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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