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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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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604000011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惠企政策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庆阳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新、促进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庆政办发〔2022〕6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高效、有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创业担保贷款放贷任务。2023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底线指标5亿元,鼓励指标10亿元,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注入任务。2023年全市注入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底线任务5000万元,鼓励任务10000万元。具体任务见附件2。

三、工作重点 

(一)坚决打破户籍地域限制。户籍地为市内外的城乡劳动者,只要在庆阳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均可在经营项目注册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已脱贫户(包括易返贫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离岗创业人员。各县(区)要全面清理在放贷过程中的户籍限制,绝不允许自行其是,人为设置身份门槛。

(二)持续扩大贷款发放行业范围。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外,其他所有行业的个人、小微企业均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突出扶持“羊牛猪鸡、果草菜药”八大主导产业,石油天然气化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装备制造、农(畜)产品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数据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的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在规定范围内努力提高放贷标准,全力推动个人和小微企业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创业。

(三)积极扩大政银合作范围。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银合作总体要求,积极扩大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业担保贷款的合作范围,尽快形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争相放贷的积极态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符合放贷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争取更大的信贷额度,千方百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开辟绿色金融通道,切实为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信贷服务。

(四)严格执行反担保政策规定。凡在允许的创业领域要积极落实反担保政策,对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以免除反担保。对1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提供1名保证人提供反担保方式。按规定将反担保人扩大至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含中省驻庆单位)、非公企业(经济组织)中有稳定收入的员工,以及其他有收入且有担保能力的人员,各县(区)在落实反担保政策时,不得将反担保人选仅限制在体制内人员当中。同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以产权明晰的房屋、汽车、机械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有价证券及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作为抵押品、质押品进行反担保。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

(五)切实强化担保基金保障。各县(区)要全面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到期还款腾退出的财政担保金不得收回或挪用,努力扩大担保基金池。各经办机构要切实挑起担子,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的运营管理,专户储存经办银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一律从同级一般预算安排且不得使用其他专项资金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规定,持续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确保基金供给充足到位,绝不允许因基金枯竭引发停贷问题的发生。

(六)及时落实财政贴息周转金。中央、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拨付到位前,按照“谁放贷、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周转金按季先期垫支贴息资金,保证经办银行正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在省级及以上财政贴息资金到位后,周转金有序退回同级财政,继续用于下年度贴息资金周转。各县(区)要积极担当,把一次性财政贴息资金周转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硬要求落到实处,保证财政贴息周转金充盈够用。

(七)全面加强贷款到期回收。各县(区)要及时督促经办银行提前1个月通知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按时履约还贷,全面做好贷款到期回收工作。承贷银行到期贷款回收率低于96%或代偿率达到10%时,暂停发放新的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达到20%的,取消承贷银行的创业担保贷款放贷资格。担保基金代偿后产生的债权由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的人社部门负责依法追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市上下要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纳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评价范围,在完成底线指标的基础上,每完成鼓励指标一个百分点,在人社工作评价中加0.1分,鼓励指标超完部分不再加分。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加强部门(单位)之间协作,全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高质量推进。市人社局要联合市财政局、人行庆阳中心支行采取旬调度、月通报、季评比的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对推进迅速快、成效显著的县(区)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通报批评。

(二)加大流程优化再造力度。各县(区)要充分运用“大就业”信息系统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强化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拓宽申请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压缩审核审批时限,切实做到及时受理、迅速审核、快速放贷。持续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努力提升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县(区)要深入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讲“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圈、进企业”等“四进”活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介等多种媒体,结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援企稳岗·服务千企”和“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相关活动,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向各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开展宣传,持续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促进全年目标任务超额高质量完成。

 

附件:1.庆阳市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分解表

          2.庆阳市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庆阳市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区

底线指标(万元)

鼓励指标(万元)

1

市本级

6500

13000

2

西峰

6500

13000

3

宁县

6500

13000

4

镇原

6500

13000

5

庆城

6000

12000

6

环县

6000

12000

7

华池

4000

8000

8

合水

4000

8000

9

正宁

4000

8000

合计

50000

100000

 

附件2

 庆阳市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区

底线指标(万元)

鼓励指标(万元)

1

市本级

650

1300

2

西峰

650

1300

3

宁县

650

1300

4

镇原

650

1300

5

庆城

600

1200

6

环县

600

1200

7

华池

400

800

8

合水

400

800

9

正宁

400

800

合计

5000

10000


PDF版本下载:庆政办发〔202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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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关于《庆阳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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