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21700003309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效日期: | 2025-12-1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惠企政策 |
关于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申报重点群体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
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5〕111号)文件精神,现就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申报重点群体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政策标准。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纳部分的25%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实施期限。补贴由中小微企业申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从中小微企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人员实际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申报条件
1.重点群体人员所在企业须为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能源和有色冶金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中医药产业、养老护理服务业、家政服务业、托育照护业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中的中小微企业,且属非严重失信单位。
2.重点群体人员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申报单位与吸纳的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申报时吸纳的重点群体人员为在职参保状态。
4.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劳务派遣人员属于重点群体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须符合9个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条件。
三、申报材料
1.《华池县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还需提供派遣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人员花名册1份加盖公章(附件2)。
4.重点群体人员佐证材料。2025年毕业年度、2023届及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5.提供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劳务派遣人员的,还需复印约定工作单位及所在岗位相关页面。所有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6.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月提供2025年1月以后参保企业中的个人缴纳保险费记录明细。
四、受理时限、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企业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前向县人社部门申报。
单位地址:华池县华庆路176号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34—5121113
附件:
华池县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doc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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