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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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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07000001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涉农信息

关于公开遴选华池县2024年五千亩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促进全县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产业质量和效益,按照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华池县2024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华农领发〔2024〕1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五千亩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能力条件

1.遴选范围。包括县内从事中药材生产经营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条件要求。①具有三年以上中药材种植经验且种植效益好,联农带农增收作用突出;②具有3人以上技术指导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参加过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及标准化生产培训,具有实施种子种苗繁育及标准化基地建设的技术能力;③中药材生产经验丰富,有成熟规范的种植技术规程并能遵照操作;④具备中药材订单种植、产品统购的实力,并已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施;⑤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范;⑥参与农业产业开发经营成绩突出,社会反响良好。

二、建设任务及奖补金额

1.建设任务。①数量指标:新建种子种苗繁育基地5000亩,其中种苗田1000亩、种子田4000亩,实施主体种苗田面积不得低于承担实施总面积的20%;②质量指标:全程采用“四统一”的生产模式,推广覆膜育苗、露头栽培、全程机械化等先进实用技术,基地田间种植密度不得低于常规种植标准的85%,田间杂草率不得大于20%。

2.建设时限。2024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奖补金额。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每亩奖补600元。

三、遴选及奖补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查的方式,按以下程序依次进行:①3月15日前,符合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承担该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填报华池县2024年五千亩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审查表,拟建地点乡镇加注意见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提交详细建设计划或实施方案,逾期申报无效;②3月22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确定具体项目实施主体;③实施主体经县级审定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④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奖补资金。

四、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2024年3月7日-13日)。

五、报名方式

1.联系单位: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2.联系人:李海萍

3.联系电话:0934-5121596    18298831655

附件:华池县2024年五千亩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审查表.docx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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