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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92600002187 发布机构: 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2025-09-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关于刘生林等2名原国有 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公示

来源: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甘劳社发〔2007〕223号文件 “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遗属生活费的发放与管理工作,防止骗取财政资金,经2025年9月26日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刘生林等2名同志遗属申请遗属生活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当面或电话反映问题。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补助。

一、基本情况

1、刘生林,原华池县砖瓦厂下岗职工,2025年7月死亡,配偶裴登琴,女,现年69岁,现住华池县乔河乡打扮行政村五里湾自然村124号,农村户口;

2、李进明:原华池县二轻公司下岗职工,2025年6月死亡,配偶王艳玲,女,现年77岁,现住庆阳市西峰区专署巷95号,农村户口。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30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部门: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粉霞

举报电话:0934-5121942

 

 

 

 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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