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1800001104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生效日期: | 2025-04-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关于王生选等2名原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公示
按照甘劳社发〔2007〕223号文件 “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遗属生活费的发放与管理工作,防止骗取财政资金,经2025年4月16日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王生选等2名同志遗属申请遗属生活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当面或电话反映问题。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补助。
一、基本情况
1、王生选,原华池县砖瓦厂下岗职工,2024年8月死亡,配偶付淑兰,女,现年72岁,现住西峰区彭原乡下庄村沟西队41号,农村户口;
2、程相俊:原华池县饲料公司下岗职工,2024年7月死亡,配偶李春花,女,现年74岁,现住华池县柔远镇东山巷16号,城镇户口。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2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部门: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粉霞
举报电话:0934-5121942
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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