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07000013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关于企业下岗职工郑士熬等2名同志遗属申请遗属生活费的公示
按照甘劳社发〔2007〕223号文件 “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的相关规定,经2023年11月6日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拟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郑士熬等2名同志的遗属发放遗属生活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可当面或电话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补助。
一、基本情况
郑士熬,华池县建筑公司下岗职工,2023年06月死亡,配偶王爱梅,女,现年73岁,现住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李岭村北头队28号,农村户口;叶建华,华池县供销社下岗职工,2023年04月死亡,配偶任风琴,女,现年60岁,现住华池县南梁镇白马庙村杨川沟组6号,农村户口。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部门:华池县人社局社保股
联 系 人:刘秉楠
举报电话:0934-5135566
电子邮箱:1157840361@qq.com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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