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3080000031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3-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企业下岗职工张世柱等3名同志遗属申请遗属生活费的公示
按照甘劳社发〔2007〕223号文件 “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的相关规定,经2023年3月3日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拟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张世柱等3名同志的遗属发放遗属生活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可当面或电话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补助。
一、基本情况
张世柱,华池县供销社退休职工,2022年11月死亡,配偶耿庆玲,女,现年80岁,现住柔远镇南梁路40号,城镇户口;杨怀禄,华池县供销社退休职工,2022年12月死亡,配偶倪春玺,女,现年89岁,现住五蛟镇五蛟街道北街5号,城镇户口;李俊宝,华池县机械修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2023年1月死亡,配偶吕占芳,女,现年80岁,现住柔远镇中街13号,城镇户口。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部门:华池县人社局社保股
联 系 人:刘秉楠
举报电话:0934-5135566
电子邮箱:1157840361@qq.com。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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