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090000148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1-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企业下岗职工脱述奎等4名同志遗属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公示
按照甘劳社发〔2007〕223号文件 “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遗属生活费的发放与管理工作,防止骗取财政资金,经2022年11月7日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脱述奎等4名困难职工遗属申请遗属供养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当面或电话反映问题。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补助。
一、基本情况
脱述奎,建筑公司退休职工,2021年10月死亡,配偶王银花,女,现年74岁,现住西峰肖金镇纸坊村,农业户口;
史永军,华池县饮食服务公司退休职工,2021年2月死亡,配偶赵风梅,女,现年64岁,现住悦乐镇店坪村,农业户口;
连生恩,华池县悦乐粮食管理所退休职工,2022年5月死亡,配偶张凤英,女,现年70岁,现住悦乐镇悦乐村,城镇户口;
王敏谦,华池县供销社退休职工,2022年5月死亡,配偶张凤兰,女,现年79岁,现住泾川县党原镇永丰村,城镇户口。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部门:华池县人社局社保股
联 系 人:刘秉楠
举报电话:0934-5135566
电子邮箱:1157840361@qq.com。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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