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9150000132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9-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企业下岗职工张占杰等3名职工遗属供养的公示
2022年9月14日,经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张占杰等3名困难职工遗属申请遗属供养进行公示,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甘劳社发〔2007〕223号文件 “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一、基本情况
张占杰,供销社退休职工,2022年1月死亡,配偶李玉兰,女,现年85岁,现住柔远镇北关社区,城镇户口;
李可明,华池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2022年2月死亡,配偶贺成英,女,现年81岁,现住元城镇高沟门村,农业户口;
高太德,供销社退休职工,2021年11月死亡,配偶安秀琴,女,现年72岁,现住王咀子乡银坪村,农业户口。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0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人社局社保股
联 系 人:刘秉楠
举报电话:0934-5135566
电子邮箱:1157840361@qq.com。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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