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17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下达2014年天津对口帮扶全省电商扶贫试点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甘开发〔2016〕25号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天津对口
帮扶全省电商扶贫试点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扶贫办:
根据天津市合作交流办2015年11月20日《关于拨付2014年天津对口帮扶甘肃省项目资金的函》(津合援[2015]78号)批复意见,经2016年1月15日省扶贫办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14年天津对口帮扶全省电商扶贫试点项目资金180万元(分县资金详见附件)随文下达,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要突出电商扶贫的试点要求。紧扣“1+17”政策方案的落实,根据省扶贫办 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贫困地区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开办发[2015]36号)精神,严格按照天津对口帮扶甘肃项目资金的批复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到试点乡镇和试点贫困村,切实使天津对口帮扶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
(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天津帮扶项目下达到市州,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县,请各市州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县区认真选择试点乡村,实行群众参与、行业评估、民主决策的工作程序积极做好电商服务站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项目预算实施项目,严格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质量管理。
(三)实施资金报告制度。各市(州)县(区)要建立天津帮扶资金年报制度,重点上报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精准扶贫精准使用等情况,以便向国扶办和天津方面汇总上报。
(四)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落实省政府下发的《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靠实监管和主体责任,突出对项目采购、工作流程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完成,确保天津对口帮扶资金安全和效益发挥。
特此通知!
附:1、2014年天津对口帮扶全省电商扶贫试点项目资金计划
2、全省电商挟贫试点县(市)名单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 附件一 | ||||||||||||
| 2014年天津对口帮扶全省电商扶贫试点项目资金计划 | ||||||||||||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隶属关系 | 申报文号 | 审批文号 | 总的建设要求 | 本期项目计划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备注 | |||
|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效益 | 总投资及来源 | 投资 | 主要建设内容 | 新增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 | ||||||||
| 总计 | 180 | |||||||||||
| 全省电商扶贫试点 | 新 | 省 | 甘开发办〔2015〕36号 | 甘开发办〔2016〕36号 | 为75个县(市)区的75个乡镇和225个试点村统一配备台式电脑等设备,共300台(套)。 | 180 | 电商服务站按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配备台式电脑等设备,购置费每乡镇和每村各6000元 | 提高电子商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 县扶贫办 |
乡(镇) 村 |
到县(市) 区项目名单见附表 |
|
| 附件二 | |||
| 全省电商扶贫试点县(市)区 | |||
| 市州 | 县(市)区 |
资金额度 (万元) |
备 注 |
| 庆阳市 | 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西峰区 | 1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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