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17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华池县脱贫攻坚2016年第二批项目计划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年及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6〕25号),下达我县2016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82.6万元,其中:中央发展资金1670万元,“三西”专项资金412.6万元,共规划5大类35个项目,其中:计划投资643.6万元,新修村组道路16条58.1公里;计划投资711万元,新建桥涵15座;计划投资30万元,实施旅游扶贫试点村项目1个;计划投资670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管理费28万元。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并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备案,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组织施工。对道路、桥涵等工程类项目,凡需通过招标确定实施单位的,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实施细则》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庆阳市财政扶贫资金报帐操作程序》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同时,要严格落实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甘开办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将财政扶贫有关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扶贫效益、举报电话等。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省、市、县扶贫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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