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17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下达2015年度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
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办:
按照天津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和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 (甘开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天津帮扶资金计划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金分配情况
2015年度天津帮扶资金50万元,分配到全市50个帮联村,购买电商扶贫电脑100台。其中:庆城县4个乡镇5个村,投入资金5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10台;华池县5个乡镇7个村,投入资金7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14台;环县10个乡镇13个村,投入资金13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26台;宁县5个乡镇8个村,投入资金8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I6台;合水县2个乡镇2个村,投入资金2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4台;镇原县5个乡镇7个村,投入资金7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14台;正宁县3 个乡镇4个村,投入资金4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8台;西峰区4个乡镇4个村,投入资金4万元,购买电商扶贫电脑8台。
二、加强资金计划管理。2015年度天津帮扶资金由市扶贫办具体下达到县(区),项目资金纳入县级扶贫部门扶贫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实施。
三、创新精准扶贫机制。各县(区)要按照“甘肃省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电商精准扶贫试点项目,把通过电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作为创新电商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扩大销售、培育品牌、提高效益,努力提升贫困户的收入水平。 I
四、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各县(区)扶贫办要加强对项目计划实施的监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质量管理,并通过政府网站、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各县(区)要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发挥应有效应。
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 2015年度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表 | ||||||
| 资金 | 资金合计 (万元) | 投入资金 (万元) | 乡镇 (个) | 帮联村 | 项目内容:电商扶贫电脑(台) | 项目实施单位 |
| 县区 | ||||||
| 合计 | 7 | 7 | 5 | 7 | 14 | |
| 华池县 | 7 | 1 | 柔远镇 | 李庄村 | 2 | 乡村 |
| 1 | 黄岔村 | 2 | 乡村 | |||
| 1 | 悦乐镇 | 上堡子村 | 2 | 乡村 | ||
| 1 | 城壕镇 | 太阳村 | 2 | 乡村 | ||
| 1 | 火连湾村 | 2 | 乡村 | |||
| 1 | 紫坊畔乡 | 高庄村 | 2 | 乡村 | ||
| 1 | 元城镇 | 高沟门村 | 2 | 乡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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