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130000101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3-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华池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华池县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下达情况
2024年中央、省、市下达华池县福利彩票公益金574.5万元,重点用于老年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中:下达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413.5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30万元,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31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甘财社〔2023〕142号),下达华池县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95.5万元。
(1)老年福利类项目170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通过新建消防水池,加装消防基础设施设备的方式,对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消防设施升级改造,保障机构消防达标,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养老机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的改善,消防验收达标率进一步提升,该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成。
(2)儿童福利类项目25.5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根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补助标准,用于补助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并年满18周岁在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2024年先后为符合条件的19名在校生发放助学金17.5万元。
2、《庆阳市财政局 庆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庆市财社〔2024〕76号),下达华池县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212万元。
(1)社会公益类项目200万元:用于华池县殡仪馆设施设备购置,通过完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提升我县殡葬服务能力。
(2)老年福利类项目12万元:用于华池县社会福利院及华池县悦乐社会福利院两所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
3、《庆阳市财政局 庆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庆市财社〔2024〕75号),下达华池县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分配华池县社会福利院及华池县悦乐社会福利院各3万元,通过对助餐点设施升级,显著改善老年人的就餐条件。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甘财社〔2023〕143号),下达华池县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72万元。
(1)老年福利类项目37万元:用于支持正常运营的城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拨付华池县悦乐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5万元、华池县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6万元、华池县乔河敬老院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万元、华池县五蛟敬老院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35万元:用于“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补助标准,用于补助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并年满18周岁在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2024年先后为符合条件的16名在校生发放助学金21.25万元。
2、《庆阳市财政局 庆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庆市财社〔2024〕74号),下达我县2024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资金58万元,分配城壕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14万元、白马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10万元、南梁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4万元,分配怀安乡坪庄村、城壕镇定汉村、柔远镇城关村互助幸福院各3万元,五蛟李良子村互助幸福院4万元、五蛟蒋源村互助幸福院5万元、山庄乡尚湾村互助幸福院2万元,保障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稳定运营。
(三)县级留成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下达华池县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31万元,其中:甘财综〔2024〕11号下达第一季度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8万元,甘财综〔2024〕23号下达第二季度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9万元,甘财综〔2024〕33号下达第三季度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9万元,庆市财综〔2024〕42号下达第四季度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计划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老年助餐等老年福利类项目。
三、取得成效
1、通过老年福利类项目开展,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照护服务能力,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助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2、通过儿童福利类项目开展,有效改善了特殊群体生活条件,资助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通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有效提升乡镇(街道)助餐点设施建设升级,改善老年人就餐条件。
4、通过社会公益类项目开展,保障我县保障殡仪馆正常运营,进一步提升全县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华池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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