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070000014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3-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企业下岗职工吕学连等3名同志遗属申请遗属生活费的公示
按照甘老字〔2018〕38号文件规定,“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和甘劳社发〔2007〕223号文件 “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城镇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居住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的相关规定,经2024年3月6日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拟对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吕学连等3名同志遗属发放遗属生活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可当面或电话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补助。
一、基本情况
吕学连,华池县城壕粮管所离休干部,2023年07月死亡,配偶张秀梅,女,现年81岁,现住庆阳市西峰区新建巷5号1幢221室,城镇户口;李金元,原华池县冷冻厂下岗职工,2024年1月死亡,配偶何秀珍,女,现年74岁,现住华池县乔河乡虎洼村五家河组61号,农村户口; 魏明堂,原华池县供销社下岗职工,2023年2月死亡,配偶冯桂兰,女,现年88岁,现住华池县柔远镇城关村杨庄子组40号,农村户口。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部门:华池县人社局社保股
联 系 人:刘秉楠
举报电话:0934-5135566
电子邮箱:1157840361@qq.com。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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