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300000171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33项(华池县第13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33项(华池县第13项)
反馈问题: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现有砖瓦厂基本未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西峰区后官寨镇赵咀村富华砂场、合水县何家畔镇木炭小作坊等散乱污企业长期游离法外。
整改目标: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华池县陇鑫建材有限公司尽快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并实施动态监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整改情况:(一)靠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力度。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县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向华池县陇鑫建材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尽快安全自动监测设备的通知》,督促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尽快配套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联网,扎实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积极开展砖瓦轮窑淘汰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淘汰砖瓦轮窑工作,按照整改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依法进一步明确县直有关部门在淘汰关闭砖瓦轮窑工作中具体职责的通知》(华淘汰轮窑办〔2021〕1号)《华池县淘汰关闭砖瓦轮窑工作实施方案》(华政办发〔2021〕67号)和《华池县淘汰关闭砖瓦轮窑工作推进方案》(华政办发〔2021〕82号),明确了工作时限,靠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并成立联合督导工作组,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砖瓦轮窑淘汰关闭工作,集中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现场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整改引导工作,督促责任企业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的法定义务,按期完成砖瓦轮窑淘汰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2户砖瓦轮窑企业已全部淘汰关闭。
(三)定期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强化协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工信局等部门对存在问题的13户企业进行了全面复查,通过现场督促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分析研判企业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陇鑫建材有限公司自动监测设备已安装到位,并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联网;全县共计淘汰关闭砖瓦轮窑企业12户,采矿许可证已全部注销,其中转型4户(华池县山庄雷圪崂砖瓦厂、华池县温台空心砖瓦有限责任公司、华池县悦顺建材有限公司、华池县怀安兴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技改1户(华池县久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剩余7户(华池县南梁生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华池县新顺空心砖厂、华池县大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鹏泰空心砖厂、华池县中恒建材有限公司、华池县乔川巨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华池县万利丰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设施清理完毕,并完成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整改结论: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455039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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