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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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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7-00370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07-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保护

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华池县城南部新区

概要:该项目总投资2787.00万元,用地面积3333.40m2,主体工程包括新建双面5层框架业务用房2990.50m2,地下车库1912.68m2,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177.33m2;附属工程包括新建后山护坡90m,坡脚排水渠90m,绿化1285.84m2;并配套相应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作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破坏等。

拟建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废气包主要括实验室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车辆尾气以及污水站恶臭气体;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办公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及停车场噪声;固废为实验室危废、生活垃圾、污水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废活性炭。

三、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将采取围挡、围护,施工场地洒水,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废水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土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经高效过滤后至实验室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理化实验室的理化实验在通风柜进行,产生的无机和有机气体经集中收集由专用通风柜处理后至实验室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风机专门的烟气通道引至楼顶排放;汽车尾气经机械强制排风于风道口排放,排风口设于各建筑物侧墙或出地面2.5m;污水处理站整体密闭并设置于地下,预留排气口通过引风机收集污水处理装置散发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过滤吸附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3m以上排放。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华池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特殊性质的氰化物废水采用ClO2氧化法预处理,酸碱废水采取中和预处理,然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含重金属废水分类收集,作为危废外委处置。噪声减震、隔声、绿化等措施。医疗垃圾、实验室固废、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以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定期送庆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实验室危废高压消毒灭菌后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污泥送至污泥消毒池贮存,投加石灰、漂白粉等消毒剂进行灭菌消毒,经浓缩、脱水、无害化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定期更换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华池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四、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项目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提出希望运营过程中加强各污染物治理;

6、总体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华池县城总体规划,项目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讲,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该项目建设?

(2)您对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您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

(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有何影响?

(5)您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吗?

(6)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高君华  

联系电话:13649343873

地    址:华池县老城街8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24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2889123  15101893865

邮    箱:934281004@qq.com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1号信达好第坊8栋7层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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