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版
|
政务微信
关怀版

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09000006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保护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2021年3月份空气质量月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21年3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为31天,优级别天数为4天、良级别天数为18天、轻度污染天数为3天、中度污染天数1天、重度污染天数1天、严重污染天数4天。

二、监测结果

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为25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城区日均值为5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城区日均值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城区日均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城区日均值1.0毫克/立方米。臭氧(日8小时均值):城区日均值为125微克/立方米。

 

 

 

华池县3月份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表


2021年3月1日 - 2021年3月31日

空气质量等级

占比例(%)

4

12.9

18

58.1

轻度污染

3

9.7

中度污染

1

3.2

重度污染

1

3.2

严重污染

4

12.9

无效数据

0

0




 华池县3月份首要污染物情况统计表


2021年3月1日 - 2021年3月31日

首要污染物

占比例(%)

SO2

0

0

NO2

0

0

PM10

18

66.7

PM2.5

1

3.7

O3_8h

8

29.6

CO

0

0

 

备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70ug/m3、24小时平均值≤150ug/m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细颗粒物(PM2.5)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35ug/m3 、24小时平均值≤75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氧化硫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60ug/m3 、24小时平均值≤150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氧化氮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40ug/m3、24小时平均值≤80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氧化碳二级评价标准为≤4m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臭氧八小时二级评价标准为≤160ug/m3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