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240000079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2-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市级方案第5项问题(县级第7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7〕61号)要求,现对第5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问题名称: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华池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督促矿山企业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以后实行三方案合一编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规范开采活动。二是同各矿山企业签订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治理责任,对拒不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的矿山企业,坚决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转让、注销等登记审批。要求企业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全力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三是提高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基金征收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不断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针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历史及现状,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编制了《华池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规划》,严格认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体责任,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恢复治理义务。五是全面清退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以注销退出的方式关闭了林镇宝塔建材厂(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元城双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元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以上问题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7天。
受理部门:华池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4-5121911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中街6号
华池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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