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17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20-05-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2020年5月2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华池县五蛟镇雨水管网及污水支管网新建工程 | 华池县五蛟镇街区 | 华池县水务局 | 甘肃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雨水管网建设:新建1-6#路雨水管网长度共计2608m,新建雨水检查井120座、雨水篦子149座。污水管网建设:新建1-6#路污水支管网长度共计2000m,新建污水检查井167座、200m3污水池2座。项目总投资429.31万元。 | 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计划,施工场内经常洒水,规定运输路线。施工弃土采取遮盖等措施可减少施工扬尘产生;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选用先进的摊铺设备,并在施工道路两侧设置临时遮挡措施。 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回收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管道清管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至五蛟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土石方堆存于开挖管槽两侧空地上,待管道敷设完毕后,均回填用于管沟、污水池地基压实以及池顶覆土使用;沥青废渣均用于乡村道路硬化使用。 4.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并在敏感点处设置临时声屏障;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运输车辆通行时,尽量低速慢行、禁止鸣笛。 运营期:废气、固体废物、噪声。 1.运行期内加强污水收集池的清理和维护,确保池体加盖密闭,加强池体周围绿化。 2.污水收集池运营期内产生的含水污泥定期清运至五蛟镇污水处理站。 3.运营期污水提升泵将产生噪声,因水泵等机械均设置于池体内,且有基础减震及墙体隔声,因此,泵房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2 | 华池县恒烽中药材产业园项目 | 华池县柔远镇孙家川村白家川组 | 华池县恒烽中药材苗林有限公司 | 甘肃中环众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用地总面积90232m2,总建筑面积约41632.3m2,其中综合车间建筑面积8000m2,仓储建筑面积22346.3m2,办公楼建筑面积6960m2,食堂建筑面积720m2,宿舍建筑面积2880m2,晾晒场4600m2,中草药种植示范园一处。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 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施工过程要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对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定点堆放,加盖篷布并及时清运处置;对工地道路、施工作业面定期适时洒水,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日常保养与维护。 2.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经10m3的临时沉淀池集中处理,综合用于施工作业、地面洒水降尘。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华池县建筑垃圾填埋场,不随意堆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华池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对临时堆土进行遮盖,工程弃方清运至华池县建筑垃圾填埋场。 4.施工作业时需合理布置机械设备位置,选择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让噪声通过距离衰减至厂界达标排放,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项目运营期药物蒸汽(颗粒物、VOCs)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沿街仓储、生产区库房废气通过设置全封闭厂房,定期对地面泼洒抑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设置全封闭冷库防止制冷废气对周围环境大气的影响;交易中心及晾晒场通过场地硬化减少无组织扬尘产生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加盖,恶臭气体不直接向外扩散,并在污水处理设施地面上种植草皮等措施。 2.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包括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3.废弃中药材、药材碎屑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城市餐厨垃圾收集车运走处置;污泥晾晒至含水率小于60%定期运往华池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各类泵机均置于室内,并进行基础减震,设备间墙体采用吸声材料,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车辆限行禁鸣标志,对厂区进行绿化,最大可能降低噪声对环境影响。 | |
| 公示期限: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监管股 0934-5128802(电话) 0934-5124828(传真) hchb_hp@163.com(邮箱) | |||||||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2020年5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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