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7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20-05-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级方案 第11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7〕61号)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11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质监、工商等部门在新增燃煤锅炉注册和煤质管控等方面工作不够严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甘肃省2014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912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成违规注册锅炉整改。2017年7月,责令华池县康盛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华池县盛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使用燃煤锅炉,并改为清洁能源锅炉。2018年7月,华池县康盛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锅炉已注销,并拆除锅炉;华池县盛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改为清洁能源锅炉。
二是建设集中供热工程。2019年完成了华池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建设3台46MW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完成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2020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
三是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制定印发了《华池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关于印发华池县2019年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县城区燃煤锅炉强制拆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城区燃煤小锅炉共48台,已于2019年6月全部整治到位(其中拆除并网43台,清洁能源改造5台)。
四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了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与同级政府部门的横向互联互通,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多证合一”、简易注销、联合惩戒等部门协同业务的开展,基本实现了触犯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联系电话:0934-5124550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建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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