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38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9-08-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2019年8月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陇东刑警二中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陇东刑警二中队建设项目 | 庆阳市华池县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145m2。新建综合楼一座,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64.5m2。地面设小车停车位19个。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2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项目总投资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2.9%。 | 施工期: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建设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定期对围挡落尘进行清洗。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华池作业区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同一作业面同时施工,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运营期: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 油烟经1000m3/h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效率85%),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 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职工食堂餐饮废水一同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夏季用于绿化用水,冬季排入华池县市政污水管网。 3.生活垃圾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对高噪设备设置减震、降噪等防治措施,严禁车辆鸣笛;加强员工劳动保护,降低对周边环境和员工人身健康影响。 | |
| 公示期限: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监管股 0934-5128802(电话) 0934-5124828(传真) hchb_hp@163.com(邮箱) | |||||||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2019年8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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