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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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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28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9-03-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保护

华池县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19年2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为28天,优级别天数2天、良好级别天数为18天、轻度污染天数1天、无效数据天数7天。

二、监测结果

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为6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城区日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城区日均值3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城区日均值1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城区日均值0.8毫克/立方米。臭氧(日8小时均值):城区日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

 

华池县2月份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表


2019年2月1日 - 2019年2月28日

空气质量等级

占比例(%)

2

7

18

64

轻度污染

1

4

中度污染

0

0

重度污染

0

0

严重污染

0

0

无效数据

7

25




 华池县2月份首要污染物情况统计表


2019年2月1日 - 2019年2月28日

首要污染物

占比例(%)

SO2

2

11

NO2

0

0

PM10

5

26

PM2.5

4

21

O3_8h

8

42

CO

0

0

 备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70ug/m324小时平均值≤150ug/m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细颗粒物(PM2.5)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35ug/m3 、24小时平均值≤75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氧化硫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60ug/m3 、24小时平均值≤150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氧化氮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40ug/m3、24小时平均值≤80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氧化碳二级评价标准为≤4m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臭氧八小时二级评价标准为≤160u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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