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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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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001 发布机构: 华池县环保局
生效日期: 2019-01-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保护

2018年华池县12月份空气质量报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18年12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优级别天数7天、良级别天数20天、轻度污染天数2天、重度污染天数1天、严重污染天数1天(沙尘暴天气7天)。

二、监测结果

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城区日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城区日均值1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城区日均值1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城区日均值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8小时均值):城区日均值为122微克/立方米。

 

华池县12月份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表


2018年12月1日 - 2018年12月31日

空气质量等级

占比例(%)

7

23

20

64

轻度污染

2

7

中度污染

0

0

重度污染

1

3

严重污染

1

3

无效数据

0

0




 华池县12月份首要污染物情况统计表


2018年12月1日 - 2018年12月31日

首要污染物

占比例(%)

SO2

0

0

NO2

0

0

PM10

13

54

PM2.5

2

8

O3_8h

9

38

CO

0

0


备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可吸入颗粒物(PM
10)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70ug/m324小时平均值≤150ug/m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细颗粒物(PM2.5)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35ug/m3 24小时平均值≤75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氧化硫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60ug/m3 24小时平均值≤150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氧化氮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40ug/m324小时平均值≤80u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氧化碳二级评价标准为≤4mg/m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臭氧八小时二级评价标准为≤160u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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