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20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华食药监发〔2011〕55号 签发人:鄂海峰
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县政府:
2011年,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积极适应新体制,完善新机制,履行新职能,创新监管方法,紧紧围绕年初全市食品药品目标管理责任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29户(其中:药品经营单位56户,药品使用单位173户),从业人员311名。全县共有餐饮单位325户,(其中:学校食堂23户,建筑工地食堂6户,餐馆296户),从业人员883人,目前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数325户。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户,化妆品经营单位16户。
二、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3月份县上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专项工作会议,县政府与15个乡镇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药械质量安全责任书》22份,与药品经营单位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56份,与餐饮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325份。并在会上表彰了2010年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二是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华池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政发〔2011〕16号),在机构设置、执法队伍、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为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并且讨论通过了《华池县2011年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华政办发〔2011〕11号),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县乡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并设立单项奖,一、二、三等奖6名,奖金总额10000元,由县财政列支,由我局牵头组织实施。三是在机构设置上,县政府将县局确定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股室,并下发了“三定”方案(华政办发〔2011〕34号),明确单位职能,核批了“华池县食品药品稽查队”(华机编发〔2011〕2号),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编制5人,设队长1名,年内为我局领导班子配备纪检组长1名,充实执法工作人员9名,使我局执法人员总数达到22名。并拨付10万元经费用于购买地沟油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等设备。安排20万元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专项经费,同时,县政府目前正在解决调拨一辆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车,为我县的监管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四是按照市局责任书的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讨论制定了《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针对历年股室分设不清,责任不明的现状,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分设了人秘股、法规股等四个股室,一个稽查队。采取股室分片包干,个人包户,将监管范围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分管领导领导一组人员负责一个区域,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对股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公开选聘,重组调整了工作人员,并且每一个审批环节都有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使许可工作从受理-审查-验收-发证都有了严格的环节和规范的程序。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许可工作受理及时,程序合法,审批高效快捷。共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325个(其中:今年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50个),发放健康培训合格证883个,持证率达100%。重新修定完善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发放制度牌325个,督促全县325户餐饮从业单位建立落实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共签订餐厨废弃油脂处理协议325份。在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县城102家中小型餐馆量化分级率达95%,探索建立了餐饮服务安全长效机制。
二是为切实加强全县小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和规范工作,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华池县小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和创建“示范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华食药监发〔2011〕49号),明确了示范街道和放心店创建标准,召开了创建示范街餐饮单位负责人动员大会,分三个阶段完成了示范街和放心店的创建工作。共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店10家,华池县南河桥至赵沟门桥32家小型餐馆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使“示范街道”达到了“一整洁、二上墙、三硬化、四统一、五落实”(一整洁:必须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操作间内无杂物及生活用品。二上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装框上墙。三硬化:操作间屋顶、墙壁、地面全部按要求进行硬化。四统一:从业人员上岗时统一着工作装并佩戴健康证,餐饮单位统一配备电子消毒柜,统一食品加工操作区域和设备设施分类标识,统一使用集中式消毒筷。五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并将进货票据按月份装订成册,落实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落实废弃油脂处理制度)的标准要求。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学校食堂、无证经营、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聚餐人数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国庆期间、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餐厨废弃油脂处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1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65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25户。监督频次达到3:2:1,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累计下发监督意见书480份,责令限期改正34户,警告6户,落实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登记台账40户,完成餐饮单位基础卫生设施改造56户,实施行政处罚15户,罚款37764元。完成市上下达的食用油抽验任务18份,餐饮具抽验196份。没收过期及非法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40多公斤,全县范围内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的现象,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四是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我局联合华池县教育局印发了《华池县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华食药监发〔2011〕13号),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县局出动监督员182人次,对全县20所中学食堂,3所托幼机构食堂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频次达到了3次以上,下达监督意见书64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79份,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23份,责令整改13家。
五是加大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农牧、工商、质检、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107名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村所、县城各经营门店,开展了为期15天的拉网式、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92人(次),执法车辆28台(次),检查餐饮单位325户,立案查处餐饮违法案件1起,罚款2000元,取缔无证单位1户,责令整改19户,下发监督意见书112份,没收过期食品及原料26公斤。
六是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做现卖)安全的监管。县上针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的现状,于4月25日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对监管职能存在交叉和界限不清的部分进行了重新明确细化,明确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有销售门店的蛋糕房、卤肉店、蒸馍店、凉皮店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小作坊的监管。会议之后,我局立即行动,召集蒸馍店、蛋糕房、卤肉店等加工销售一体化小作坊进行了培训,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原料采购登记台帐,落实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公示制度和备案制度,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对16户食品加工销售布局流程和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进行了规范性指导,对3户原料采购未索证索票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七是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未完成理顺的形势下,我局积极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摸底建档工作,共完成了保健食品摸底建档2户、化妆品摸底建档16户。并且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了左旋肉碱银杏胶囊、DNA色素细胞转移霜等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10个。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8户,未查出违法使用行为。
八是定期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年内,对辖区内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上,我们采取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分析会的形式,针对农村聚餐、学校周边食堂等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环节制定监督措施。年内共召开分析会4次,制定相关措施10条。重新修订完善了餐饮服务举报投诉制度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年内共受理餐饮投诉案件2起,结案2起,受理回复率达100%。在“全国第二届红色运动会”和“陕甘两省子午岭护林联防委员会第53届会议”等重大节会期间,我们实行了监督员驻点全程现场监督,同各餐饮服务定点接待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修订完善了《重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圆满地完成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任务,共保障各类接待8次。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的监管,主要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购销记录,质量管理档案、有无进货渠道混乱、违规储存药品、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了12户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和12户GSP再认证资料申报工作,对18家药品代理商进行了备案登记工作,对12家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购进管理档案不全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14家医疗机构的药库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二是积极开展GSP认证专项检查和GSP跟踪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企业认证后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基础资料延续和真实情况;药品验收、购进、储存及销售情况;调节温湿度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我局日常监督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企业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租赁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质量管理人员、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督促191名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重新审发上岗证191本。对跟踪检查的12户药品零售企业填写了踪检查报告12份。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上安排,按照《华池县药品安全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在开展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中,县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华池县关于进一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和目标。重点查处经营企业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是否有专业人员,中药饮片是否加工炮制,加工是否规范,渠道是否合法,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养护、销售是否按GSP标准执行等,累计检查经营单位140家,药品使用单位20家。抽检中药材11份,处理假劣中药材案件3起。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中,县局印发了《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以保健品、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的,全部下架停售。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或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冒充药品的以及包装及其说明书标示功能主治或明示、暗示治疗疾病的,依法按照假药予以查处。在执法检查中,注重从宣传资料、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等方面着手精心收集证据链,为严查违法行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在开展打击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邮寄假药和广告监测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强对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并对省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企业237家,检查县有线电视台5次,并且每次检查都有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了被省局监测到的严重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误导消费者的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检查中现场清理了张贴在药品经营场所的非法宣传海报50余张,配合县城管局清理了张贴在街头巷尾的药品宣传牛皮癣。在医用氧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全县5户医疗机构使用氧气的供货单位资质、购进渠道、包装标签、储存条件、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用氧医疗单位索取了供氧单位的资质证件,确保患者用氧安全。在低温冷藏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中,县局检查邮局6次,检查长途公共汽车站3次,检查物流公司8次,检查药品配送车9辆次,下达执法意见书19份,没收违规运输药品40瓶。在以进口药品、生物制剂、疫苗、诊断试剂、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专项整治活动中,县局检查疾控中心疫苗库4次,全面检查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冷链设备。没收过期疫苗27支。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活动中,县局同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易制毒化学品及精神麻醉药品管理的通知》加大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内容包括原料购进、储存、使用情况,对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情况,药品进货验收情况等。重点核查药品的销售流向,通过督导检查,我县没有发现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中,县局抽检可疑医疗器械2份,上报不良反应报表2份,督促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在县局进行了备案,对市局公布的假冒伪劣避孕套进行了全面清查,规范了采购、验收、销售渠道。在打击非法行医及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县局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重点查处了非法行医,药店坐堂行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在整治过程中,查处无证经营药品案件4起,查处药店非法坐堂行医5户。
四是加强监督监测,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确定专人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报纸、刊物进行定期监测,做好监测登记和证据采集,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定期分析汇总。年内,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份,超完3份,占任务的108%,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份,占任务的200%。二是督促使用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修改完善了基本药物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了全县基本药物使用单位档案,重点检查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是否到位、采购渠道是否规范等。同时,加大对可疑药物的抽验力度,年内配合市局完成抽验28份,我局组织抽检药物24份,其中中药11份,基本药物8份(市局下达任务8份),其它5份,抽检医疗器械2份,占市上下达任务的200%,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
五是积极创建“规范药房”,稳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年内我县新建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1户(白马卫生院),使总数达到20户,占总数的100%。小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3户,达到30户, 创建率为37.5%。在诚信建设活动中,严格落实了药品经营企业不良行为积分制度,建立不良行为积分卡和诚信档案。通过县局综合评价,2011年度新增二级信用企业2家,三级1家。
六是配合公安、计生,开展特药监管和打击“两非”活动。一是加强特药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易制毒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批发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两次以上,年内和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特药监督方案,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联合监督检查,未发现特药流失和被盗现象;二是配合计生部门在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单位,计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集中开展了一次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县局创造性的为55户药品零售企业制作了禁止非法使用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警示标志,全县未发现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七是加强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将“两网”建设工作纳入了县政府目标管理之中,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县乡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二是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同药品“两员”重新组合核定,编印了信息手册,县政府专门组织了业务培训,形成“一主三辅”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基本模式。三是县上确定乡镇专干15名,村联络员111人,协管员111人,信息员111人,配备比例均达到100%。并且三员按照每年1200元标准落实报酬,在15个乡镇均落实了固定办公室,重新制作了组织机构网络牌,明确了监管职责,完善了基础管理及考核档案,年内我局受理信息员举报案件2起(悦乐镇张凤鸿诊所和南梁梨园堡村卫生所过期药品案)。四是华池县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网站充分发挥作用,健全了“两网”电子地图和电子管理档案等资料,及时公布国家政策法规和县局工作动态,更好的服务群众,实现了“一点就通、一查就清”的工作机制,并对全县各涉药单位实行“四统一”管理,全县农村药品配送率达到100%。
八是积极开展中药产业开发工作。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县政府出台了《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成立了由一把手县长任组长的华池县中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目标,为我县大力实施中药现代化战略奠定了基础,2011年县上采取 “公司 + 基地 + 农户”的经营模式。年内,银丰医药有限公司在乔河乡种植黄芪500亩,种植甘草500亩,种植王不留1000亩,目前500亩黄芪已经喜获丰收。银丰在上里塬乡已经承包到土地2000亩,计划2012年初种植黄芪2000亩,在11月30日召开的华池县2012年重点项目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以科技局为主争取800万元的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计划明年全县推广种植25000亩,投资580万元的庆丰中药饮片加工厂建设投产。为我县做大做强华池中药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29户,监督频次达到3:2:1,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下发监督意见书264份,查处并没收劣药1895盒(瓶),查处销售假劣药品案9起,罚款13574元,查处无证经营户4户,处以罚款5100元,查处销售过期医疗器械案1起,处以罚款5000元,查处以体验方式违规经营医疗器械案件1起,处以罚款50000元,全县没有发生药械安全事故,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在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精神的基础上,与县编办积极协商,增设了法规监督股,监督行政执法,走在了全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前列。根据有关要求,对全局政务服务事项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确定由法规监督股统一受理,配备了1名专职政务受理员,专门从事政务受理工作,确保了行政许可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是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根据《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发〔2011〕147号)精神,结合落实《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按照原有的《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和新制定的《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案卷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今年以来产生的180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坚持办案组自查,法规监督机构复查,分管领导审查三级评查制度。全年共评查餐饮许可案卷150份,评查率为100%;评查药械行政处罚案卷15份,评查率为100%;评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卷15份,评查率为100%。评查案卷均为良好以上等次。一年来无被诉讼败诉案件、行政复议被变更或者撤消案件。
三是编制政务服务目录,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准备。根据《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华政办发〔2011〕184号)精神和《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池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1〕83号)相关要求,及时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试行)》,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提请政府办审核,后序工作将按照政府办的时限要求有序推进。截至2011年11月底,我局共有行政许可项目4项,行政征收2项,便民服务事项1项,其他18项。
四是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提升办事效率。按照市局有关规定,启用了新版餐饮和药械《行政许可内部流转单》,实行了受理、核查、审批三分离制度。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监督,结合党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更换了《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监督台》、《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评)程序公示栏》,制作了《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价格收费公示牌》,对申请开办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同时,我们又用通俗的话语印制了《便民告知书》,当场发放给办事人阅知,如还有看不懂的地方,政务受理人员现场讲解,最终让办事人当场清楚办事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资料、物品,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冤枉路和花冤枉钱,很好地落实了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度。对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按照《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年初制定了《2011年新闻宣传计划》,年内借助“四下乡”、“世界卫生日”、“全国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现场讲解并发放食品药品宣传单、饮食用药安全“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共制作悬挂横幅15条,出动宣传车辆48次,深入15个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和图片、饮食用药安全手册等1.2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1万余人次。报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20期,市县电视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县政府网站报道我局专项整治工作16次。通过舆论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药的水平,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为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4月中旬举办了县城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班,共培训人员1120人,参训率达95%,并对2010年度创建的11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放心店”进行了授牌。
三是积极参加全县召开的“一专三员”业务培训班,抽调我局工作人员2名进行授课,受培训人员达260余人。
四是按照《华池县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制定并启动了《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依法管理食品、药品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质量月”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共悬挂横幅20余条,现场展出了20余种假劣药品,有1000余人对有关假劣药品的鉴别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发放《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万人次。
六、加强职工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年初,在落实己有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定期学习制度和学习督查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学习形式和时间上,采取了灵活安排,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抓好理论学习作为推动和促进全局思想教育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制定了详实的年度计划和季度安排,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社会热点内容和新颁布的业务法律法规,重温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业务法律法规,使学习理论实践基本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每周一早上集中学习并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每名职工建立政治、业务、法律三本学习笔记,平均记笔记3万字,写心得体会3篇。
七、严抓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一)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抓队伍建设,促工作实力增强。结合班子成员变动,及时对支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各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深入开展了“五好班子”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二是抓作风建设,促各项制度落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内共召开支部会议12次,民主生活会1次。纳入积极分子培训人员5名。三是抓服务建设,促宣传不断加强。年内对桥河乡中药材种植和打扮村小学开展对口帮扶工作2次,共发放帮扶资金2万元。
(二)创先争优活动方面。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扎实开展“一诺三评三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紧密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11份。通过发放评议表的形式对承诺进行了评议,共开展领导点评2次,群众评议2次,将评议结果进行了公开。三是深入开展窗口单位和餐饮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了“三亮三比三争创”,全体干部职工都制作桌牌,佩戴工作证,单位开展业务能手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我局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放心店”创建活动,年内创建了10户,总户数达到22户,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优秀厨师”“优秀服务员”评选活动。四是认真开展“为民服务、破解难题”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2个待破解难题,并且每月报送进展情况。五是及时报送工作简报。加强与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办的信息沟通,已编制报送创先争优活动简报44期。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今年,县局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做到了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年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8次,完善了财务、车辆等管理各项册簿,落实了一书一卡制度,与职工分别签订了廉政承诺书21份,收到行政相对人填写的意见反馈卡200余份,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党风廉政知识12次,撰写调研体会文章2篇,编印党风廉政建设简报24期。
二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喷绘上墙了廉政风险防控、干部职工廉政风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公文秘、财务管理等防控流程图7幅,并制作了个人廉政风险点警示桌牌21个。排查梳理个人岗位风险点一级63个,二级45个,三级12个。思想道德类6个,制度机制类2个,岗位职责类9个,业务流程类2个,外部环境类2个。已实施的针对性措施231条,形成建设性意见11条。废止了《分局机关管理》等制度9项,修订了《工作职责》等制度18项,新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等制度34项。讨论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四)党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了《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重视支持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印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年内召开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4次,集体学习20次,撰写调研体会文章3篇。
总之,我局今年的工作,在市局党组、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决心在下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努力使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监管 工作总结
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宣
传部。
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1月28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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