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20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关于印发《华池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华池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靠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通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建设、管理、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解决水利行业运行管理、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对全县所有水利行业管理单位、经营单位、项目法人、施工企业、施工场所全面检查整治,切实做到水利行业领域全覆盖。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要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开展,突出6个方面的重点整治任务:
(一)人饮工程、水库、河道等水利设施安全管理。包括人饮工程、水库、河道等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责任科室:防汛办
(二)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施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在建工程应急预案及措施制定情况;高边坡、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和油库、仓库、电源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施工安全情况。
责任科室:建管股
(三)企业超越资质范围承包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挂靠资质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
责任科室:建管股
(四)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打击整治。重点检查非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的河段和防汛任务较重的河段,坚决打击无证或不按许可要求的行为,以及危及重要水工程、桥梁、管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汛安全的非法行为。
责任科室:水政大队
(五)汛期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是否有防范施工场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突发灾害的措施;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是否落实了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责任科室:防汛办
(六)基层水利单位日常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基层水利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消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人员安全培训、车辆管理、应急值守等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组织方式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采取企业单位自查、项目法人检查和县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防范体系建设相结合,确保非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到位、安全秩序治理到位、安全责任追究到位、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到位。
五、时间安排
本次大整治行动从2014年9月22日开始至2014年12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并衔接上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向县局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着手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4年9月27日至2014年10月20日)。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制定的工作方案,划片包干,靠实责任,逐单位、逐企业、逐工程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县局将根据大整治活动进展情况,采取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的办法,对大整治行动情况组织开展抽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三)开展“回头看”阶段(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局属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逐一进行复查,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四)督查和总结(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根据前三阶段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县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同时,认真做好总结回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力推进,确保大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为了确保大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县局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确定质安站具体负责大整治行动的日常衔接协调工作。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职责,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隐患整改不力、安全事故多发的施工企业单位,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凡是施工企业单位安全隐患自查不彻底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因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对有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因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要严格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施工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局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三项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相结合,统筹部署,协同推进。要规范隐患排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动态监控、评估验收、整改销号等工作程序,要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全面构建主管部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单位自查、自报、自改,推动大整治行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