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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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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325000000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我县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华农领发〔2022〕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25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26号)文件,分别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196万元和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329万元,共计14525万元。我们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把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及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按照必保项目及轻重缓急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上报了项目资金需求,从《华池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规划了5大类56个项目,计划投资1452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5个方面48个项目10639万元,占总投资的73.2%;就业项目2个254万元,占总投资的1.7%;乡村建设示范项目3个2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5%;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个1057万元,占总投资的7.3%;基础设施项目1个(以工代赈)475万元,占总投资的3.3%。《关于2022年中省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意见》已经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衔接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凡需通过招标确定实施单位的,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全面按照公开公示制度,将财政衔接资金有关的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项目效益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举报电话(12317)等。乡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财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的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同时,将财政衔接资金有关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项目效益、举报电话等。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附:华池县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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