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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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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2800000056 发布机构: 华池县第三次土壤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6-0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2025年度中央财政华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绩效自评公示

来源:华池县第三次土壤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农财函〔2025〕6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支出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将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16号)及甘肃省第三次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5 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甘土普办发〔2025〕4号)文件精神,下达华池县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251个表层样外业调查采样、2619个样品加工制备、2678个样品检测分析及县级成果数据汇总验收,形成三普成果报告。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下发土壤普查样点数,结合我县土壤样点类型及布设情况,土壤普查所需经费1444万元(外业采样调查需345万元,内业测试化验需722万元,制备流转需100.9万元,成果汇总验收及其他所需经费2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023年已下达专项资金63万元,2024年已下达专项资金100万元,2025年已下达专项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落实118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逐年分批解决。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16号)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自评,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在项目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填报项目资金支出和绩效进展情况。华池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公开招标总标价为338.414万元、样品制备采购公开招标总标价为98.397万元,内业化验采购公开招标总标价为689.758万元,成果汇总公开招标总标价为99.5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于2023年11月份开始实施,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现已完成表层样调查采样2251个,占任务的100%,于2024年9月11日完成县级验收,2024年10月25日通过省级验收。完成样品制备2619个,占任务的100%;完成样品检测2678个,占任务的100%。内业准备与测试化验工作于2025年5月22日完成县级验收,2025年6月4日通过省级验收。2025年11月4日成果汇总三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其他三普成果将按照省三普办进度安排进行相应验收。

根据实施进度和项目资金安排,现已提交支付2025年中央资金100万元;提交支付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

(四)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于2025年3月完成2426个县级三普内业数据申领,4月13日完成全市三普数据集中会审。

(2)质量指标。一是外业调查采样质量验收,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要求,且通过省三普办组织的专家验收;二是内业测试化验质量验收,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验收方案》要求。且通过省三普办组织的专家验收。三是成果编制质量,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要求,预计于12月底完成全部工作。

(3)时效指标。2025年5月22日完成内业准备与测试化验县级验收,6月4日通过省级验收;2025年10月21日完成成果汇总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县级验收工作,11月4日通过省级中期验收工作。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大力宣传培训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意义和目的,使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的实施基本认识到重要性,据调查公众对土壤三普满意度基本达到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加大了资金支付难度,为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我们现已与县财政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协调资金支付事宜。另外,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优先满足。项目其它绩效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的目的为了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与效果,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有直接的促进作用。我县在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要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完成项目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形成项目年度工作汇报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五、项目监督人及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人:刘 杰

监督举报电话:0934-5121856


 

 

华池县第三次土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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