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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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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12000000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0-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2年

2022年度 华池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度华池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华池县公安局是国家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保卫和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暴乱等事件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以及道路交通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对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和重要场所、设施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网上信息监控、基础管理、案件查处等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处罚的执行和对被宣判缓刑、假释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华池县公安局含内设机构20个(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指挥中心、华池县看守所、华池县拘留所、交通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审计室、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国家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管理大队、情报信息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恐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反炸中心),派出所设置16个,事业单位1个(社区警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465.6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8.93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24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0.4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38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6.35万元,占89.06%;项目支出807.87万元,占10.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42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78.2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03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妇女“两癌”保险和困难党员补助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4.03万元,支出决算为672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52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未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本部门对扶贫资金未做预算。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身份证工本费及110指挥大厅搬迁的支出决算在其他支出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6.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5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85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未支出未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221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27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和维修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7.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13.24万元、印刷费9.09万元、水费8.84万元、电费106.52万元、邮电费276.93万元、取暖费46.38万元、差旅费735.96万元、维修(护)费254.14万元、租赁费0.43元、培训费7.4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被装购置费109.02万元、劳务费169.69万元、委托业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34.64万元、福利费6.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66.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28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增加,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历年欠账费用大,故本年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租用本部门外会议室。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5万元,下降66.6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电信诈骗案件多,网安大队在外地培训次数多,产生费用多支出大,本年度到外地培训次数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8万元,增长84.78%,主要原因是购置更新公务用车3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89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是购置更新公务用车3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66.82万元,支出决算为66.8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5.89万元,支出决算为55.8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3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租用平台车辆减少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55.0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公务接待费在本年度支出,导致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4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并组织对“数字化城管工程运行维护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光纤租赁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技术服务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27万元。本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有力确保了全县整治大局和治安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数字化城管工程运行维护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光纤租赁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技术服务费”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数字化城管工程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基本实现县城及乡镇重点部位和重点路口路段的全覆盖监控,为创建平安华池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光纤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41万元,执行数为9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基本实现县城及乡镇重点部位和重点路口路段的全覆盖监控,为创建平安华池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技术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1.6万元,执行数为2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基本实现县城及乡镇重点部位和重点路口路段的全覆盖监控,为创建平安华池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协警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1.2万元,执行数为2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弥补了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现状;二是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范、信息采集、服务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各项公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急处突队伍劳务派遣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2.44万元,执行数为33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54名应急处突队员的工资待遇;二是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发挥了积极作用;

“华池县看守所人犯给养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5万元,执行数为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二是有效遏制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

“华池县拘留所人犯给养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24万元,执行数为2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在拘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二是有效遏制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

“执法办案车辆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执法办案用车严重不足,保障执法办案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维护华池县治安稳定。

上述8个项目存在的共同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二是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二)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综合得分100分,其中产出指标均得分50分、效益指标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均得分10分,资金执行率均得分10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2年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22年公安局绩效评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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