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23000023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 |
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
华池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及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华池县民政局是负责全县民政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实施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掌握发布灾情,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争取上级救灾款物的下拨;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3、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4、负责建立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落实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基本医疗救助;指导各乡镇、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5、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2)人员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1名,后勤编制1名。财政供养总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XX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019.76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019.7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17.88万元、增加237.8%,支出增加717.88万元、增加237.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各项经费开支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9.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9409万元,占35.5%; 项目支出657.82万元,占64.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合计1019.7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17.88万元、增加237.8%,支出增加717.88万元、(增加)237.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各项经费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1019.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717.88万元,增加237.8%。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21.807125万元,占31.56%,商品服务支出38.1657824万元,占3.7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968万元,占0.193%,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6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775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9448万元、津贴补贴72.69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8050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583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1039万元,较上年减少132.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各项经费开支增加。公用经费38.165782万元,较上年增加7.9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等,人员变动,导致各项经费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预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并进行逐年压减。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本单位预算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8人,其中:国内接待1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8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59974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0万元、培训费0.6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105632万元、福利费1.12155万元等。比 2022年增加7.2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各项经费开支增加。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0万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情况
2022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资金1019.7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资金657.82万元。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执行,做到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有效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资金101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总额的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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