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130000012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0-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 |
2022年度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一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安全。牵头组织调度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3.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调查处理重特大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市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特别排放限值、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市级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全县相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管理等工作,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开展监督执法。制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响应,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响应和调查处理。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县级及以上开发区完善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集中供热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拟订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执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县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与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承担县级环境保护许可事项的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稽查。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牵头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及重点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空气环境应急监测,按职责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水环境管理股、大气环境管理股、土壤环境管理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与执法监督股,下设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华池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28名,其中科级领导9人,职工19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35人,其中,属于在编28人,超编7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68.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6.91万元,增长25.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增加,故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9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0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3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8万元,占68.14%;项目支出265.17万元,占31.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6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6.91万元,增长25.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增加,故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21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跨年项目及本年度项目完成,资金支付较大,故支出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57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进行机构改革,部相关费用未能进行核算及清算,故支出较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进行机构改革,部相关费用未能进行核算及清算,故支出较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66万元,支出决算为59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增加及上年度项目完成,故支出数大。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增加并支付,故支出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85万元,下降29.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进行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资金划转市财政,故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25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49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支出,故本年度支出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5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未支付,结转资金本年度进行支出,故本年度支出较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2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3.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未支出“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1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为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项目完成后使农村生活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明显改善“三堆五乱”等“脏、乱、差”现状。项目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了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了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70%,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村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工作制度,形成了长效保洁机制,环保责任到人,村民有环境保护村规民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华池县全域无垃圾、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华池县2022年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黄河流域华池县葫芦河(南梁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省重大项目前期费)、华池县2022年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华池县全域无垃圾、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44万元,执行数为9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本年度、辖区内全域无垃圾、河长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各类问题和解决办法,确保“四网合一”效果显现持续显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逐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并且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各项管理规定,有效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率。
华池县2022年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华池县乔川乡铁角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30m³化粪池1座,配套DN200污水收集管道0.684km,DN300污水收集管0.696k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并拆除与恢复沥青路面等。日处理规模为:近期10m³/d,远期15m³/d;二是华池县杨湾湾村鸭子咀居民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m³污水收集池1座,配套DN200污水收集管道0.288km,DN300污水收集管0.180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并拆除与恢复沥青路面等。收集规模为:日最高收集规模为5m³/d。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逐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且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各项管理规定,有效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率。
黄河流域华池县葫芦河(南梁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省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委托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可研报告;二是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咨询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逐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并且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各项管理规定,有效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率。
华池县2022年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华池县柔远镇李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转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m3污水收集池1座,配套DN160污水收集管道60k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并拆除与恢复沥青路面等;二是完成部分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山庄乡尚湾村、悦乐镇新堡村新建日处理1m3/d的生态渗井20座;三是完成李良子村生活污水收集池绿化工程。在李良子村污水收集池新建仿古护栏59米并栽植乔、灌木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逐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并完成建设,且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各项管理规定,有效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报送的自评资料及2022年度预决算报表、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会计凭证,对评价指标逐条分解、细化打分,全年绩效评价总评分为98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及分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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