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090000148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1-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 |
华池县民政局2021年决算公开
华池县民政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及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华池县民政局是负责全县民政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实施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掌握发布灾情,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争取上级救灾款物的下拨;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负责建立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落实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基本医疗救助;指导各乡镇、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本单位为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2)人员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1名,后勤编制1名。财政供养总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45.8912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78万元、增加了35.91%,主要原因是:收到中央基建投资346万元,用于殡仪馆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13.594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3574万元。占90.89%。年初结转和结余232.296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86.734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14万元。增加67.36%。主要原因是:1、2020年结余在2021年支出,2、收到中央基建投资346万元,用于殡仪馆建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5.89123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78万元,增加35.9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3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5232万元,增加4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49485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5.087218万元。
农林水支出2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236966万元
其他支出99.00023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497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15042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324622万元、津贴补贴18.3853万元、奖金7.86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7254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949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507万元、生活补助66.076万元、奖励金42万元。公用经费207.346885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7.634733万元、印刷费3.352187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5315万元、电费0.77598万元、邮电费1.655859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7.6782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616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2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福利1.2929万元、福利费1.41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4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在2021年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04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
4、公务接待费0.4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业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逐年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 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0人,其中:国内接待2批次50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8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3468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20年减少152.24万元,降低42.3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并对各项支出进行逐年压减。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6.889199万元,本年收入62万元,本年支出99.0002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888963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于2021年末,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7.236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评价为“良”的项目殡仪馆建设涉及资金367.236966万元,占总项目支出金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表详见各单位决算公开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共组织对2021年度殡仪馆项目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67.236966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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