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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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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080000148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年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2021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2021年度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及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1.统一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安全。牵头组织调度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3.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调查处理重特大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市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特别排放限值、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市级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全县相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管理等工作,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开展监督执法。制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响应,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响应和调查处理。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县级及以上开发区完善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集中供热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拟订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执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县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与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承担县级环境保护许可事项的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稽查。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牵头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及重点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空气环境应急监测,按职责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包括:人秘股、生态办、项目办、监督管理股、污染控制股、执法监察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财务股、防辐射监理站。下设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华池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单位。

2021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1名。财政供养总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雇佣人员0人,离退休0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623.76万元,支出总计701.1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53.83万元、下降7.94%,支出减少134.72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及项目资金减少,收入减少;二是支出中包含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因此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62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7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2万元,占81.94%; 项目支出126.61万元,占18.06%。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9.97万元,较上年减少77.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及项目资金减少,结转资金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2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项目及项目资金减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06万元,增加20.53%。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72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上年度支出中包含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因此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3万元,占4.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未有人员退休及部分社保资金未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18.25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今年支出上年结余资金,故支出大;

三、节能环保支出648.59万元,占9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55万元,增长65.02%,主要原因是当年中央、省级下达的环保专项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后因单位运行需要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3.01万元, 较上年增加189.2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变动,工资晋级晋档,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相应增加。公用经费131.52万元,较上年减少2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变动,部分业务活动费用未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26.61万元,较上年减少296.2万元,增长-70.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1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事项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无车辆购置情况。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无车辆。

4、公务接待费 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未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接待0批次0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52万元,比 2020减少27.79万元,降低17.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机关单位经费支出,部分业务活动费用未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 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 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于2021年末,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表详见各单位决算公开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共组织对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6.61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完成后使农村生活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明显改善“三堆五乱”等“脏、乱、差”现状。项目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了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了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60%,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村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工作制度,形成了长效保洁机制,环保责任到人,村民有环境保护村规民约。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县分局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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