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070000143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1-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 |
华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华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及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2)制定有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入住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
(4)负责各部门入驻政务中心的协调审核及入驻部门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审核,协调督查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
(5)负责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联合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
(6)负责全县监察、法制部门驻设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和复议咨询行为;
(7)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专题调研,并提出对策意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华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隶属华池县人民政务办公室(华池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无内设机构,主任、副主任各1名,业务人员2名。
人员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事业编制0名,事业编制4名,后勤编制0名。财政供养总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雇佣人员1人,离退休0人,遗属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119.0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18万元,总支出154.0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余15.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9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9万元,减少5.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0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50.1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99万元,增长72.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4.0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2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99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99万元,增长72.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5万元,占95.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5万元,上升43.7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3万元,占3.07%。
3.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占1.8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将2017年科学发展观奖金调整为支出金额105000元及2019年科学发展观奖金支出为130000元年,工资晋级晋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75.4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5万元,增加86.74%,主要原因是劳务费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公务接待费 0.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甘南州政府办考察活动和市政府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 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其中:国内接待2批次12人; 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560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20年增加35.05万元,增长46.45%。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2020年未及时支付,在2021年支付上年度的劳务费及邮电费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第三方购买服务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于2021年末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表详见各单位决算公开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共组织对2021年度项目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9.05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四是其他资本性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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