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030000138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1-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 |
华池县医保局2021年决算公开
华池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及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负责落实医保扶贫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特惠政策,承担行业扶贫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督查乡(镇)医疗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承办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措管理、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关内设机构
我单位内设3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基金管理股、综合业务股。
人员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8名。财政供养总人数22人,全部为在职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58.91万元,支出总计1184.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213.91万元,下降62.2%,支出减少502.51万元,下降29.78%,主要原因2021年底城乡医疗救助纳入专户管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45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9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100%。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98万元,较上年减少97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5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55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由省级直接下达,不纳入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2.51万元,减少29.78%%。主要原因: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支出调整。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7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缴费未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165.95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中包括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7.81万元, 较上年减少502.5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公用经费76.87万元,较上年增加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省级医保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1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车改单位。
4、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 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接待0批次0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9万元,比 2020年增加48.55万元,增长171.3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省级医疗保障能力提升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8.91万元。通过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对项目支出的实施效果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自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共组织对2021年度支出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8.91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不影响日常工作;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三是规范经办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区医疗救助就近办,推行“帮代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等便民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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