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090000066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0-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华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实际。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整治工作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华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三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安置就业和权益维护股。
(2)人员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参公事业编制0名,事业编制9名,后勤编制0名。财政供养总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雇佣人员4人,离退休0人,遗属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10.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66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万元,主要2019年新成立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4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66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新成立单位。其中:基本支出443.6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0.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10.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66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7.82万元,占99%。
3.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占0.0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公用经费8.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结余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无因公出国费用,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保留公务用车0,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0辆,其他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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